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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发布人:Admin

各助学单位:

       为做好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促进自学考试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考生于2021年11月15日9:30至11月26日17:00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登录本人帐号,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的报考申请。各助学单位应按要求在系统里及时完成报考考生的审核及相关操作,审核通过视为报考成功。严禁组织未在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报考的学生进行实践环节考核或论文答辩。

       各助学单位须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践考核及论文答辩考核方案,并将缴费方式、审核方式、考核时间安排等提前周知考生。同时本着“服务考生”的宗旨,充分考虑社会考生的实际,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应主动联系并告知理由。

       二、工作要求

       在管理系统中成功提交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申请的考生,对应的理论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

       成功提交毕业论文答辩报考申请的考生,所报考专业下的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已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取得合格成绩。

       各助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制定科学、完善的实施方案,落实专人牵头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流程。

       各助学单位是实践性环节考核与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在考核期间应准备好相应的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做好考生的咨询与服务工作,报考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应有人接听。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应急预案,避免人群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工作平稳顺利。

       (三)各助学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成绩评定工作,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成绩评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评分并上报至主考院校造成遗留问题的,责任自行负责。

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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